
欠钱还不起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呢
一、欠钱还不起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呢
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有的后果: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,即被告返还欠款并支付利息的,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,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、拍卖、变卖不动产、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二、欠钱不会被起诉后要怎么应诉
欠债被起诉了要积极应诉,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,待法院判决后要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书。诉宁网提醒您,积极想办法偿还债务,是债务人的责任。如果不执行判决书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,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,经人民法院查明,债务人确无执行能力的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,中止的情形消失后,恢复执行。
三、欠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影响到子女
欠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子女,除非是构成了诈骗罪的。当事人因欠债被起诉后,按照判决书,及时向对方履行债务的,对子女不会产生任何影响,当事人未及时履行债务,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,对子女的读书问题会产生影响。被起诉后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,列入失信名单,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,会有影响。经过审判败诉,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之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,不会产生任何影响。没有履行且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执行立案,身份由普通的原、被告当事人变成被执行人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,涉及到隐藏、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,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被追究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刑事责任,很杭州要债公司大程度上影响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。
平塘地域于唐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建南平、勋两个羁縻政州,列入行政区。元朝至元年间置府、州、县和土司。明洪武年间撤府、州、县,统置土司,实行“土流并治”。清代增置营、汛、盘州判,逐步实行“改土归流”。民国初年置州判和弹压。民国3年(1914)置平舟、大塘两县。民国30年(1941年)两县合并,并在两县原名中各取一字合称——平塘。1949年11月24日平塘解放,1958年撤消平塘县,以槽渡河为界,河以北并入罗甸县,河以南并入独山县,1961年恢复平塘县建置。平塘气候条件-平塘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,夏无酷暑,冬无严寒,热量丰富,雨量充沛,无霜期长。年平均气温17℃,无霜期312天,年平均降雨量1259毫米。这种气候条件,十分有利于各种动植物的生长,我县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。